春节临近,走亲访友、购物、聚会纷至沓来,人们的出行次数随之增多,而使用手机APP约车已经成了不少人的出行方式之一,其中大部分服务集中在网约车和代驾,可一旦乘坐的叫车平台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,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?保险能否正常理赔?线上司机与线下司机不一致的,责任又如何承担?对于这些法律问题,海淀法院法官为大家进行了一一解读。
最高院大法官杜万华:法院对欠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规则
欠条能否作为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问题,在审判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。针对这一审判实践问题,小编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相关观点、法院相关案例供读者参考。
本案是一起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规避债务清偿引起的民事纠纷。本案的判决对于保障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、制止债务人恶意逃避履行清偿义务的行为,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同时,本案的判决对于保护债务人及相关人的利益,特别是保护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利益,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母亲带着儿女改嫁,继父将继子女抚养成人,成年后的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有赡养义务?东方法律服务网--法律百事通获悉,日前,某地法院对一起赡养费纠纷进行了公开宣判。
原告薛万诉称:一、被告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颁证时未进行实际调查,错把本属于薛三的宅基地登记在薛大名下。二、该宅院系薛三继承所得,生前从未给子女进行过分家析产,对此被告将宅基地使用证颁在薛大名下侵犯了原告权益。三、薛三去世后,原告与母亲搬至该宅院内至2010年才得知该宅基地已登记在薛大名下。
成年子女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,应积极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、照顾老人生活的法定义务。这不仅行羔羊跪乳、乌鸦反哺 之礼,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更是做子女的法定义务。
民间借贷案件属民商事案件,从概念上讲,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、自然人与企业(包括其他组织)之间,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,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。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,商事主体交易活动空前活跃,社会资金流动比以往更加频繁,民间借贷作为简单方便的融资手段很受资金短缺人士的青睐。
以往日常生活中,大家对饲养动物的侵权行为习已为常,很多人都有过被狗等动物致伤过的经历,一般都不了了之,没有请求赔偿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法律的日臻完善,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,不再对饲养动物致人伤害的侵权沉默了。简单的动物侵权很容易援引法律解决,责任主体比较清楚,责任承担也比较明确,一般均由饲养人、管理人或者第三人来承担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颁布之后,虽然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,但具体到个案却千差万别,有时还得从公平原则的角度进行分析裁判。